摘要:
【佛山新规:补偿多种选择,安置可期】佛山市出台新规《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》,明确房屋征收补偿方式,包括货币补偿、以及房票等方式安置。规定了被征屋的价值补偿、费用补偿,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,并对登记注销手续和评估结果异议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。
正文:
佛山市近日推出了《佛山市国有土地上与补偿办法》,这份新规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更多样化的补偿选择。以往,房屋被征收时,大家通常只能选取货币补偿或者实物安置。而如今,《办法》增设了安置的选项,扩大了被征收人的自主权。
补偿的内容也相当全面,涵盖了被征屋的市场价值补偿、和临时安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,以及因停产停业带来的损失等。对于善后处理流程也进行了优化,比如在不动登记注销环节,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情况,可以由相关部门申请公告注销原证来解决问题。
更值得注意的是,《办法》对于评估结果的异议处理也提供了明确的解决路径。被征收人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,可以提出书面复核要求。如果复核改变了原评估结果,必须重新出具评估报告;如果结果无变,需书面通知复核申请人。此外,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,可上报至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
小编点评:
佛山市的这项新规可谓是对补偿方式的一次重大创新。过去,房屋被征收时,往往只有货币补偿或者是类似物业的安置方案,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是最优选择。毕竟,每个人的需求都不同,有的人可能需要现金来做其他投资,有的人则更倾向于获得实物安置。新规中的安置方式,无疑给了被征收人更多的自主选择空间,让补偿更加人性化。
此外,新规在处理登记注销手续和评估结果异议方面的规定,提升了征收流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。在被征屋价值评估方面,增加了书面复核和专家委员会鉴定这一环节,为被征收人提供了合理的申诉渠道,有助于减少因评估不公导致的矛盾和纠纷。
总的来说,这个新规定确实为被征收人带来了福音,让他们在面临房屋被征收时,有更多的话语权和选择。同时,对于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来说,合理、公正的征收补偿制度能够有效减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矛盾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希望佛山市的先行一步,能够成为其他城市改革房屋征补制度的范例。